1月山东新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医疗返款、丧葬费等迎来4项调整,提前了解!
1月山东新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医疗返款、丧葬费等迎来4项调整,提前了解!
一、调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山东省公布了2023年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暂行缴费标准。
(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暂行标准
1.企业参保人员:上限暂行标准为21888元,下限暂行标准为4378元。
2.灵活就业人员:上限暂行标准为19899元,下限暂行标准为3980元。
举个例子:
王先生,企业职工,2022年度月均工资4000元。按照暂行标准,4000元低于下限标准,应按照4378元作为2023年的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
即:王先生每月缴纳个人养老保险费为:4378*8%=350.24元。
(二)申报时间
对于企业参保人员,用人单位应在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职工月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二、调整个人医保账户划账标准
按照改进个人医保账户计入方法。
(一)在职职工
2022年年底前,单位医保计入在职职工个人账户部分调减到现行标准的50%。
2024年1月起,个人医保缴费基数的2%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医保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