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业金申领过一次还能再申领吗?申请条件是什么?
上海失业金申领过一次还能再申领吗?申请条件是什么?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失业人员一次申领期满后仍然没有就业,并有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可以再次申领。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在符合领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再次申领。
失业金领取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法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法法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
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