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异地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失业金又称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下来跟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失业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异地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异地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可以。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若户籍所在地和参保地不一致的,按照自愿原则,失业人员可选择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金,也可选择回户籍所在地申领,且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还需注意的是,若失业人员选择回户籍所在地申领,需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当然,若失业人员失业时忘记申领失业保险金,也是可以补领的。参保人可以凭借社保卡或者身份证,随时到现场或者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其中,关于60日的申请期限已经取消。但各地法规执行有所不同,具体以失业人员所在地法规为准。
此外,若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指定部门或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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