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一览
北京职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一览,下文就随社保君来看一下。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要求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要求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要求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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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生育之日起90日内持报销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的经办机构申报,一般在申报月份的次月中下旬生育津贴款项到达单位账户上,再由单位支付给个人账户。
以上就是社保君带来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