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怎么领取?
宜昌生育津贴保女职工的基本生存需要,减轻她们的经济压力。宜昌生育津贴标准是什么?报销条件是什么?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宜昌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1、参保女职工享受条件:
①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6个月不足12个月,且符合我国及省市相关法规法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法定支付;
②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12个月及以上,且符合我国及省市相关法规法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和生育津贴待遇;
③上述生育保险正常足额缴费不计算补缴时间。中断生育保险缴费记录的,从最后一次中断后开始正常足额缴费时起计算连续缴费时间。
2、参保男职工享受条件:
①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正常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其配偶无工作单位发生正常生育(顺产、难产、剖宫产),且符合我国及省市计划生育法规法定,其生育医疗费未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支付的,生育保险基金实行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助;
②上述生育保险正常足额缴费不计算补缴时间。中断生育保险缴费记录的,从最后一次中断后开始正常足额缴费时起计算连续缴费时间。
宜昌生育津贴标准是什么?
符合生育保险法定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两个月后一年内可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法定的假期天数计发。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无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的,按照本地最低缴费基数核算。
产假天数法定如下:
(1)女职工顺产的,享受128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难产(剖宫产)的,享受143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及生育津贴;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以上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及生育津贴。女职工怀孕满7个月以上流(引)产的,享受98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宜昌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2023年1月开始宜昌市推出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