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育津贴还有吗?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的区别是什么?
晚育津贴还有吗?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的区别是什么?每个人都可以领取吗?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生育津贴按女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
1、生育津贴领取的时间是3个月,晚育津贴只能领取1个月。
2、生育津贴是只要符合生育保险要求的职工,全部都可以领取,晚育津贴是指部分符合晚育条件后的奖励工资,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领晚育津贴的。
一、晚育津贴的计算
根据我国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的法定,已经取消了晚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也就是说晚育津贴已经取消了,只能获得生育津贴和生育假的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应当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对于职工未就业配偶应当按照我国法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二、晚育津贴和生育津贴区别
晚育津贴目前是已经取消了的,根据现行的法律法定生育子女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但没有晚育津贴。
生育津贴:用于确保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天)乘假期天数。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三、生育津贴计算
1、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 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的生育相关方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