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生育服务证办理对象哪些?生育服务证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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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生育服务证办理对象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户籍在本市,或者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市,但一方居住在本市满一个月以上的夫妻,准备生育一孩、二孩、三个孩子的,可以办理一孩、二孩、三胎生育服务证。
具体登记对象为:
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或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市但一方居住在本市满一个月以上的夫妻;已经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子女死亡或者经鉴定为残疾的,可以依法再生育子女,再生育子女个数与死亡或残疾子女个数相同。
重庆生育服务证办理材料
1、通过重庆相关服务网“渝快办”网上自主办理的,采用实名登录,据实填写表单内容(夫妻双方身份信息、婚姻信息、子女信息、登记信息)并承诺真实性的,不再提交上传相关证件材料。
2、通过线下现场登记的,填写登记表,提供夫妻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原件用于核实比对,不收取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时限:
网上或者现场提交信息与办理机构记录核实一致,及时办结;审核不一致的需要提交原始法定证据,核实一致的及时办结;审核不一致又不能提供依据的,不予办理;行记录情况不明的,依据承诺办理。
办理流程
1、登记对象或者其委托代办人填写登记表,或者进行网上预约;
2、工作人员在网上登记,并进行信息双向比对;
3、登记对象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受理人当场发放生育服务证;
4、信息比对不一致,但登记对象能出示法定依据的,视为比对一致;信息比对不一致且登记对象不能出示相关法定依据的,向信息提供地发起协查,并告知登记对象延后或者不予发放生育服务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