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低保家庭申请条件是什么?申请后可以取消吗?
茂名低保家庭申请条件是什么?申请后可以取消吗?随社保网小编来看一下。
低保申请以家庭为单位,通过申请人申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家庭生活状况综合评估的方式确定。
一、最低生保边缘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之日前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城镇最低生保标准1.5倍以下,且不得超过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二、家庭包括:
1、成员
(一)配偶;
(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包括未单独立户的成年未婚子女。
2、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一)连续3年以上(含3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
(三)法院宣告失踪人员;
(四)登记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中,但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人员。
三、家庭收入
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法规期限内的全部现金及实物收入。
主要包括:
(一)工资性收入。
(二)经营净收入。
(三)财产净收入。
(四)转移净收入。
(五)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对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必要的就业成本、刚性支出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以按法规适当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