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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从这4方面来看看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08-07 阅读: 16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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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从这4方面来看看。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SocialInsurance),是指国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社会成员之间的风险共担,对暂时或是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是虽然有劳动能力而没有工作、丧失生活来源(如年老、失业、患病、是、工伤、生育等)的劳动者,给予一定程度的收入补偿,使其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保证制。

  在我国,社会保险是社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保体系中居于中心地位。社会保险具有社会财富的再次分配功能,包括年轻的人向年老的人,收入高的人向收入低的人、健康的人向患有疾病的人的再分配,具有社会共济的性质,体现了发展成果共享的价值观。建立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制,使所有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实现社会再次分配的公平性,为社会提供“安全网”,解决人们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险,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财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的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投保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出事,在其发生时对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商业保险是商业行为,在运行时要遵循市场竞争机制。在商业保险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是一种自愿结成的民事契约关系,公民可以自由确定进行投保或是不投保,法律没有强制性要求。商业保险最根本目的是获取经济利润,保险费完全由投保人自行负担。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既有内在联系,又有本质区别。在功能上,两者都具有社会风险化解的功能。在我国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保体系的主体,商业保险是对社会保险的补充,但两者还是存在本质区别的,具体区别如下:

  一是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立法强制实施的,其属于行为;商业保险则是一种商业行为,其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民事契约,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由,不具有强制性。

  二是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是商业保险的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在此前提下对投保者给予经济补偿。

  三是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一般都是由国、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共同承担;但是商业保险完全由投保人个人承担,国与用人单位不予缴纳。

  四是角色和责任不同。在社会保险中一般承担财务上的最终兜底责任;但是在商业保险中,主要是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督,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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