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哪些材料及条件
淮安市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哪些材料及条件?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一、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填写《淮安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并向公积金中心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一)身份证件;
(二)社会保险参保或个人所得税月平均纳税收入证明;
(三)在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开户的本人借记卡。
二、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哪些情形?
缴存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无房缴存人租房自住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未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账户封存满6个月的;
(八)非本市户籍缴存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的;
(九)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和特困职工待遇的;
(十)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二)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的;
(十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法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