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缴纳社保去哪里投诉好?怎么赔偿的?
在生活中,劳动者都应当具备一定的劳动法知识来维护自己的符合的法规权益,如果不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可以向劳动督查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不缴纳社保去哪里投诉?
一、不缴纳社保去哪里投诉
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机构递交投诉文书,劳保监察机构接到投诉后依法依规做出是否受理的确定,如受理则应进行立案查处。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将会损害员工的劳动权利,一旦员工在工作中受伤之后,可能就因为没有社保,就会影工伤认定,甚至是伤残鉴定。如果你的用人单位不给你购买社保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保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
按照相关法律法定,单位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是他的义务来的,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部分就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另外,需要注意地是,职工在入职时一定要跟单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了纠纷,那个合同就可以作为职工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凭证,而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要为员工办理社保。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的,那么职工可以将历年的工资条、盖了章的证明、工作服装等各种可以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一一保存下来。
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二、不缴纳社保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法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法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法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违反法律、法规的法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法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四十六条法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