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缴纳社保吗?失业金申领条件是什么?
扬州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缴纳社保吗?失业金申领条件是什么?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可以交社保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不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关于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有关事项的通告》切确法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交社保多少钱? 扬州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参加失业保险,城镇职工社保通常由企业统一办理参保缴费。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事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2022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后,将按照我国定再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正式标准,多退少补。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失业金申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法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