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是多少?月度补发金额如何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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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保护劳动者的福利而采取的一项财补方式。
北京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是多少?
一、经我国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按本通告第二条、第三条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050元/月的,补足到3050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国建前参加*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国建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告》(劳人险[1983]3号)法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在按照上述法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65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1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30元;年满8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
四、按照本通告第七条、第八条法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享受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每年增发1—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告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