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标准2023(含手工报销范围)
2023北京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标准(含手工报销范围)社保网小编为您整理了最新资讯。
北京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1.参保人员发生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以及学生儿童补充报销范围法定的门(急)诊、住院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法规支付。
2.上年度参保人员在本年度连续参保缴费的可享受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不享受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当年符合参保条件且参保缴费的,视为连续参保缴费。
3.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下列医疗费用:
(一)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二)在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
(三)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急诊除外);
(四)因交通意外、医疗意外或者其他责任意外造成伤害的;
(五)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六)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就诊的;
(七)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地区就诊的;
(八)按照有关法规不应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其他情形。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