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工龄50岁退休工资怎么计算的?
20年工龄50岁退休工资怎么计算的? 一、退休工资怎么计算的?
工人收入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 、特优津贴等构成。基础养老金=〔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 本人平均工资指数)〕÷2×本人全部缴费年限(工龄)×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人平均寿命-退休年龄)×12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全部平均工资指数×本人97年以前缴费年限(工龄)×1%
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法律法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 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 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 应按最高的标准发给。 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