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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江苏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公布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03-08 阅读: 16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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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对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进行确定。根据有关法规,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连云港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参照执行。 2022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后,再按照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正式标准,多退少补。

  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省公布的2023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494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0000元及24042元。

  据介绍,参保单位以职工2022年工资收入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工资收入在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的,即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不足12个月的职工,折算成12个月的工资收入申报,金额以元为单位取整数。

  目前,连云港市企业社保缴费基数申报途径有线上线下2种方式,其中,已完成“江苏省社保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注册的参保单位,可直接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无法进行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可携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汇总表》与《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电子档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至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柜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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