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满15年就可以不缴了吗?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社保缴费满15年就可以不缴了吗?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则: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即使在退休前已缴满15年,单位仍需为在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直至退休。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在缴满15年养老保险后,可自愿选择是否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过,养老金受到参保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月缴费基数因素影,并与之成正相关,也就是说,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会越高!
01继续缴费
继续缴费就是按月延长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养老保险还没有缴满15年且满足延长缴费条件时,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申请条件:
1、广东省内非佛山市户籍参保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男性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性纯灵活就业人员55周岁、女干事5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满15年,最后参保地为佛山市且在佛山市内连续参保满5年或以上的,可按规则在佛山市申请办理继续缴费手续。
2、广东省外户籍参保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户籍所在地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佛山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含10年)以上的(含在本省其他地方参保转入佛山市的缴费年限),按法定选择佛山市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可在佛山市申请继续缴费。在户籍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把社会保险关系转回到户籍地,在户籍地办理继续缴费手续及申领养老保险待遇。
3、本市户籍参保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按法定申请继续缴费。
注:参照城镇个体⼯商⼾和灵活就业⼈员的缴费基数、缴费费率继续缴费。继续缴费期间计算缴费年限,不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