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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启用,到手的工资有哪些变化?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02-23 阅读: 186次
说明:2023年的内容若悠网小编整理中,具体请参考政府官方资料

  注意啦!2022、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已公布。最新的社保缴费比例是什么样的呢?单位和个人缴费的比例如何呢?下面跟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2023年最新社保缴费基数启用,你到手的工资或有变化!

  2022年社保缴费新基数启用

  近期,浙江、江苏两省的202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公布。

  浙江省

  根据2022年11月社保结算的显示,浙江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启用。社保新下限为3957,与去年的下限保持一致,新上限为22311。

  启用时间为2022年11月,并从2022年1月追溯。

  本次调整人员范围:

  2021年12月在职,截止启用时社保仍在职人员;

  2022年新增,社保实际申报基数超新上限人员;

  2022年退休,新老基数不一致人员;

  社保办停人员是否参与调整:

  社保停保至10月人员:不涉及调整;

  社保11月在参人员:参与调整,并已从2022年1月追溯结算。

  江苏省

  近期,江苏省2022年度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等基数,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本年度已申报人员按单位申报的2021年年度工资收入进行调整,本年度内新参保人员按参保时申报的月工资收入进行调整,对申报时超过21821元的重新启用缴费基数,上限调整至22470元封顶。

  本次调整不加收滞纳金,由社保经办机构在核定环节完成,无需用人单位重复申报。

  2、从2022年1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在原12档的基础上,增加一个22470元的新档,共13个档次,参保人自愿选择缴费档次。

  已缴纳本年度1月至10月费款,自愿提高缴费档次的,可从11月起选择新标准,并对1月至10月已缴纳的费款按差额进行补缴。

  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启用

  到手工资又要变了

  近期,广东省中山市、肇庆市、江门市等多地公布了2023年医/社保缴费基数。

  肇庆市

  11月5日,肇庆市公布了2023年肇庆市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肇庆市2023年1-12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按我市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60%-300%确定,即:

  下限为4009元(取整数)

  上限为20043元(取整数)

  中山市

  10月20日,中山市《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的通告》。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958元,缴费基数上限由22941元调整为24930元,执行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4588元调整为4986元,上限由22941元调整为24930元,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900元,上限由23826元调整为24705元,执行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4588元调整为4986元,缴费基数上限由22941元调整为24930元。执行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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