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条件 北京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方法
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之一,其作用是为缴满年限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生活需求。那么北京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条件?
一、北京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条件
北京市补缴人群首先须具有本市户口,其次要是在市、区(县)人力资源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可以按程序进行补缴。
有关部门提醒,需要注意的是,补缴人群也涉及单位职工,即档案曾存放在职介或人才中心的单位人员。
二、养老保险什么时候交
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按月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三、北京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方法
(一)个人向存档机构书面申请,存档人员申请办理补缴手续时,需向区(县)人力资源部门所属的存档机构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附本人签字确认的补缴工资基数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经存档机构初审并将相关材料报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由本人到存档机构按照本市有关规则及历年缴费规则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综上所述,北京市补缴人群首先须具有本市户口,其次要是在市、区(县)人力资源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可以按程序进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