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积金还贷提取额度及条件是多少?附提取流程
兰州公积金还贷提取额度是多少?
兰州公积金还贷提取条件
职工本人或配偶需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以购房合同(协议)网签备案日期(签订日期)、拆迁安置房差价款缴款日期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3年内可以提取。
兰州公积金还贷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职工住房贷款本息总额;还款期内冲还本中心贷款的住房公积金金额视同提取额合并计算。
兰州公积金还贷提取频次
本中心贷款还款期内按冲还贷法定执行;除本中心贷款外的其他个人住房贷款在还款期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贷款全部还清之日起一年内还可提取一次。
兰州公积金还贷提取材料
1、偿还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属于还款期内部分提前还款的,按照兰州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的法定办理;全部还清后提取的,持身份证直接办理。
2、偿还本中心以外的其他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的,须提供:身份证、申请本笔贷款的《借款合同》、贷款余额对账单或还清贷款的凭证,由审批人员通过住建部平台查验或向发放该笔贷款的公积金中心进行核实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