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材料是什么?要注意什么?
公积金按月还贷是怎么还?广州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材料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具体办理咋样的?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需办理按月还贷。
借款人在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时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还贷业务。在还款期内,还可申请首付提取和商贷部分按月还贷。
除借款人以外的共同提取人可在贷款发放后、结清前提出申请。
广州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材料
①申请公积金贷款(纯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的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按月还贷,按照下列情形分别提交有关材料:
1、借款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直接办理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按月还贷。
2、共有产权人(非借款人)提取,需提交: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一手楼可提供购房合同);
《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3、产权人的配偶(非借款人)申请提取,需提交:
夫妻双方身份证件(原件1份);
结婚证(原件1份);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一手楼可提供购房合同);
《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②申请组合贷的商贷部分按月还贷,按照下列情形分别提交有关材料:
1、借款人申请,需提交:
商业贷款按揭合同(原件1份);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