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之后又改变主意了怎么办?可以撤销吗?
如果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之后又改变主意了怎么办?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如何取消公积金提取申请?
1、申请人在申请受理后且资金未结算前,可以带上身份证和联名卡到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网点办理撤销申请;
2、通过柜台办理的可当天取消、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及自助语音办理的可第二天取消。
注意事项
1、办理离深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在职工辞职时由单位专办员办理。
另外,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必须转移到异地或是处于停缴状态才能办理,已成功转移到异地的,3个工作日之内提取余额就能到账。
2、还未转移的,公积金中心会先受理,待成功转移后再办结;当职工申请销户提取后社保停止缴费连续达3个月的,业务将自动办结,公积金全部余额也将立即到账。
提取公积金的方法有哪些?
方法1:网上办结-
1、签订好《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详见上文。
2、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登录账户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根据页面显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此事项支持网上受理,可24小时在线申报)
方法2: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先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1、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预约
2、在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