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公积金缴费基数2023最新标准是多少?附月缴存额、缴存比例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不少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那么泉州2023年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呢,缴存比例有没有变化。下面跟着社保网小编一起去看看详情吧。
2023年泉州公积金缴存基数
①缴存基数核定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按要求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②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22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月均工资的3倍,即22043元;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即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含台商投资区)1960元,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1810元。
③缴存基数执行时间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023年泉州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不低于5%至不高于12%,同一单位必须执行同一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必须保持一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要求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管委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需要继续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应当在期满之日前30日内按重新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其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到要求的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