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基数调整新消息(2023-2024年)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不少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那么抚州市2023年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呢,缴存比例有没有变化。下面跟着社保网小编一起去看看详情吧。
2023年抚州市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3年度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不低于各5%,上限不超过各1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范围内自主调整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抚州市公积金缴存基数2023是多少?
(一)缴费基数标准
1、2023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2022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
(二)缴费基数上限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抚州市统计局提供的2022年度抚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因此,2023年1月1日起,抚州市缴存单位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355元。
(三)缴费基数下限
2023年度抚州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公布的区域工资标准执行,共分为两档:2023年1月1日起,抚州市本级、临川区、东临新区、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30元;其他县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