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想要自愿放弃公积金,公司能同意吗?
员工想要自愿放弃公积金,公司能同意吗?如果同意有什么后果的?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不能!
有真实的例子,
深圳某公司员工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离职时已经领了补偿。
结果离职后,这位员工去投诉公司存在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要求公司为其补缴应由用人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差额。
最后法院责令公司限期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所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具有强制性、义务性和专属性。和五险一样,即使签订了放弃协议也是无效的。
当员工说想要放弃公积金和社保时,企业和HR千万不要图便宜省事,掉到坑里。
住房公积金必须缴纳吗?
是的。公积金并不是一种福利,而是义务。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的法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此可见,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强制缴纳的。
绝大多数地区都是按照上面法规执行的,但是也有极个别地区并不是强制法定(例:新疆)。具体内容可以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