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缴纳多少个月以上可代?
福州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缴纳多少个月以上可代?贷款多少钱?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一、福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公积金贷款必须购买福州地区具有自主产权或共有权的自住住房;
2、借款人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支付购房总价的30%;
4、(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支付购房总价的50%;
5、(闽侯县、闽清县、福清市、长乐市、连江县、罗源县、永泰县)公积金贷款,需支付购房总价的20%;
6、5城区范围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结清2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7、借款人拥有稳定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同意银行使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做担保;
9、开发商销售楼盘已在公积金中心备案;
10、办理贴息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职工要符合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福州公积金贷款材料?
1、《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其他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和参与还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
3、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其他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和参与还款人及配偶户口簿;
4、借款申请人、产权共有人及参与还款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5、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贴息贷款的职工,需另提供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参与还款人月收入证明;
6、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其他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和参与还款人及配偶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缴存机构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7、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
8、已付购房款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