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现金购房提取公积金准备什么材料?办理要件哪些?
沈阳现金购房提取公积金准备什么材料?办理要件哪些?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办理要件:
1、身份证(已婚提取申请人夫妻双方均须提供);
2、《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已婚提取申请人提供);
3、《不动产权证书》;
4、《契证》(无《契证》的,须提供纳税申报表);
5、《不动产权证书》未发的,须另外提供房产局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
6、持外市地《不动产权证书》提取的,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和提取申请人或配偶外地户籍证明;
7、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卡(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
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代办人须提供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持外市地《不动产权证书》的,待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实提取申请人购房信息后,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二)网上办理
登录沈阳服务网住房公积金页面或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根据页面操作提示办理(现金购买沈抚新区、新民、康平、法库、辽中房产的职工须至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柜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