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额度最高多少?可贷额度不高于账户余额吗?
广州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额度最高多少?可贷额度不高于账户余额吗?社保网小编整理如下
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法规
实施时间:2021年6月9日-2026年6月9日
新规要求个人可贷额度为不高于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不高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具体要求跟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高于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二)不高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该最高额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会根据广州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后公布执行;
(三)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法定执行,如国、省、市有关法规调整的,以最新法规为准:
1.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且在广州市无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购房人家庭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广州市无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3.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者有已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