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重庆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一)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
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满足以下条件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购买二手房且该套房屋为家庭首次购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购买二手房且该套房屋非家庭首次购房的,须持有房屋产权满半年后再办理提取手续,按照相关法定须持有房屋产权一定期限才能再上市交易的二手住房除外。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二)职工使用商业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
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按照以下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
1.首付款提取。职工首次提取时,产权人及配偶可在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或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贷款信息的,首付款提取时间放宽至贷款放款后一年内。
2.偿还贷款本息提取。在还款期限内,借款人及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为一年的还款额,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三)职工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二手房提取
职工购买二手房的,可以按照以下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
1.首付款提取。首次提取时,产权人及配偶可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首付款金额为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记载的计税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差。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贷款信息的,首付款提取时间放宽至贷款放款后一年内。
2.偿还贷款本息提取。在还款期限内,借款人及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为一年的还款额,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