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江苏南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公布
2022-2023年江苏南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公布,下文就随社保君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调整时间
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对于历年未按相关调整而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单位在调整时应作一次性补缴。
二、调整内容
1.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具体口径按统计局现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相关执行。
2.各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月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28000元。
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缴存单位可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4.对于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由单位逐月发放的住房补贴(14%部分)仍参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5.单位和职工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月缴存额应分别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6.对仍未为部分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单位,单位在办理调整时,可一并为这部分职工办理汇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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