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补充规定是什么
2019-08-22一、买卖不破租赁补充规定是什么?买卖不破租赁补充规定是出租人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使得承租人有充分时间另找房屋租赁或者熟悉和适应房屋的新所有者;并且使承租人知道租赁房屋将要出卖,并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
《补充规定》将会给涉台离婚案件带来哪些变化
2019-04-11导读:09年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将会给涉台离婚案件带来哪些变化呢?专家认为:《补充规定》方便当事人快速解除婚姻关系,利于子女抚养监护,便于执行台湾配偶财产。专家解读海淀法院专
最高法院解释:婚姻法24条补充规定
2019-04-10婚姻法第24条长时间内持续受到关注,不少人认为这条规定剥夺了不知情配偶一方合法权益,使其在婚姻关系中遭受利益损害的可能性增大,但也有人认为这条法规于法理上并无不妥,只是需要把一些排除情形明文规定出来,以起到强调的作用。现在最高法院的补充规定
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
2019-04-03为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根据《破产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现就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问题,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3号)第42条作如下补充规定,作为第42条第二款:上市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
2019-04-02发布部门:财政部发布文号: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企业财务制度公布后,外商投资企业如何贯彻实施,我们曾发了一些文件,为便于外商投资企业更好地贯彻实施新财务制度,我们根据
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的若干补充规定
2019-04-01发布部门: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河北省政府令57号第一条为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的筹建和生产经营管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切实办好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对《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暂行规定》提出若干补充规
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
2019-03-30发布部门:财政部发布文号:财工字[1993]第474号一、外商投资企业的下列财务问题,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一)关于投资者投入企业的出资或合作条件应当作价的问题。对于投资者投入外商投资企业应当
关于到香港上市的公司执行《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的补充规定
2019-03-28发布部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适应在境内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到香港发行股票和上市交易的需要,国家体改委制定了《关于到香港上市的公司执行〈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委托会计师查帐问题的补充规定
2019-03-25发布部门:财政部发布文号: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委托会计师查帐问题,我部1983年12月26日发布了《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委托会计师查帐问题的若干规定》。最近,有的单位提出,中外双方订立的合同中有“第三者不能参与“的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
2019-03-2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2011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0次会议、2011年4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60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
关于执行《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的补充规定
2019-03-21【分类号】402001199207【标题】中国专利局关于执行《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的补充规定【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专利局【颁布日期】19921010【实施日期】19921010【失效日期】【内容分类】专利申请审批程序【文号】【名称】中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
2019-03-21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文号:法释[2003]12号颁布日期:2003年08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
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2019-03-19工资,是劳动者的工作报酬,每个付出劳动的人都希望获得合理的报酬,那么用人单位如何支付劳动者工资,国家对此有什么规定,若悠网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我国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动部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
2019-03-18发布部门:青海省发布文号: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特制定本补充规定。关联法规:第二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第三条结婚、离婚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任何一方用口头或文字方式通知对方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