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案件基本事实1997年5月16日,绍兴县李洪纺织厂(以下简称李洪纺织厂)与杭州华宏轻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一份,约定华宏公司供给李洪纺织厂GA788型剑杆织机10台,每台5.4万元,合计货款54万元:

  • 海飞沃纺织品有限公司标识为“飞沃”,本公司需要简洁大方,耳目一新,有创意的纺织厂标语,特面向社会举办征集活动,要求主要以“飞沃”两个字来设计,希望各界精英大力开发智慧。经过举办征集活动,小编特选摘了部分精彩应征作品予以展示,以供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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