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恒丰纸业有限公司诉陈某某劳动合同 工伤待遇案
2019-04-10案情原告:秭归县恒丰纸业有限公司。。被告:陈某某,男,农民。原、被告于2001年10月13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01年10月15日至2002年10月15日(含培训期)。合同的特约条款中约定:合同期满可根据双方自愿续签合同,
案情原告:秭归县恒丰纸业有限公司。。被告:陈某某,男,农民。原、被告于2001年10月13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01年10月15日至2002年10月15日(含培训期)。合同的特约条款中约定:合同期满可根据双方自愿续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