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下午,笔者有幸旁听吴老师为法硕学生讲授的“设立中公司的疑难案件”课程。吴老师以现实中真实发生的疑难案例而不是为教学需要而模拟的案例作为素材,讨论其中的法律问题。这种教学方式一方面能锻炼学生理论联系“真实”实际的能力。在我们以往的法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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