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复杂的矿产开采合同纠纷
2020-08-17案情简介1、1989年,张某等人在惠州市某镇开办了“惠州市炉沟新生煤矿”,1990年4月23日张某与其他股东退出,约定由李某(我方当事人)分期付给其他股东185000元,该矿的各类设备移交给李某。李某接管该矿后,于1991年1月2日将矿挂靠
四川高院成功调处一起矿产联营合同纠纷案
2019-04-15近日,四川高院民二庭在审理德昌县富源稀土厂与德昌多金属矿试验采选厂、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0九地质队、四川省地质矿产公司联营合同纠纷一案中,通过充分的辨法析理和全面细致的调解工作,使得尖锐的矛盾得以化解,四方当事人握手和解,取得了良好的
矿产资源管理标语
2018-01-27矿产资源保护既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技术政策,又是矿山生产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依照国家统一制订矿产资源保护条例,由专门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发动广大职工做好这项工作。保护地下矿产资源,旨在为使矿产资源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其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