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民事案件管辖权转移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管辖权转移的情形有两种:(一)向上转移向上转移,是指管辖权从下级法院转至上级法院。向上转移有两种情况:一是上级法院认为下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由自己审理更为合适时,有权决定把

  • 一、民事案件中止裁定的送达效力是什么?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 一、民事案件协商开庭时间是多久?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看案件情况而定,法官让自行协商,属于法院的调解程序,一般是在法官的支持下调解,也可以让双方协商调解,如果双方没有达成调解,法院开庭会开庭审理,下达判决。1、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

  • 一、民事案件诉前财产保全可以上诉吗可以上诉一次。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不管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2、但是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

  • 一、民事案件再审被驳回后怎么办再审被驳回,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该抗诉期无期限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院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建议或者抗诉。【法律依据】

  • 一、民事案件管辖权移送后可以撤诉吗?无论是怎样的管辖案件,只要不是原告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都应当准许撤回起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申请撤诉的条件有: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

  • 一、民事案件发回重审算一审吗?发回重审不算一审,发回重审和一审的区别是:1、定义不同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中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大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

  • 一、移送管辖的民事案件怎样处理?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1、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限期补充证据,并将通知补证情况记录在案,收到诉状的时间,从当事人补

  • 一、民事案件中止还会拘留吗?民事案件中不会拘留任何一个人,如果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了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在民事案件中止审理后,就会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根据《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正在审理的民事案

  • 一、民事案件中院可以随便改开庭时间吗?通常情况下,法院在确定了开庭时间之后,会对当事人进行书面通知,也就是我们说的送达传票。一般确定了开庭时间之后,就是不可以更改。但如果当事人确实存在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开庭时间的话,则也可以事先向法院提出申

  • 一、成为民事案件证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2.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不仅要求在内容上是真实的,还要求形式上也符合法律

  • 一、民事案件财产保全有什么范围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

  • 一、民事案件申请回避的复议主体是谁?申请复议的权利只有申请人享有。《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回避决定时间、决定形式和当事人复议权利】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

  • 一、审理民事案件回避制度的规定是什么?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

  • 一、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当事人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只要知道案件情况的,就可以作为证人。《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涉及证人出庭作证具

  • 一、民事执行中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

  • 一、自诉民事案件包括哪些民事诉讼案件都是自诉案件,没有公诉案件。刑事诉讼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刑事案件的自诉案件包括:最高法院刑事诉讼法解释1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

  • 一、民事案件法官应当回避的情形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

  • 一、民事案件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

  • 一、民事案件三千万标的诉讼费是多少?三千万标的诉讼费概是41800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

  • 一、民事案件中止因为行政诉讼是否可以?民事案件中止因为行政诉讼是不可以,因为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当中所规定的当时的人员,他的诉讼活动中指的法定情形当中并没有包括行政诉讼,其中就包括一方当事人丧失了一种民事权益能力,或者是不能参与诉讼的状况下。

  • 一、民事案件立过案多长时间开庭?立案到开庭的时间没有规定,一般开庭前3天才会通知双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 一、民事案件中止情形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

  • 一、民事案件中诉讼标的范围主要有哪些?一般是分为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确认之诉的诉讼标的、变更之诉的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的具体类型根据案件的种类来进行判断,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

  • 一、民事案件有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公民有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

赞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