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离婚,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是依法享有法律规定的探望权的,可以依法探视孩子,监护人一方不得无故拒绝,阻止其探视,如果探望权被无故拒绝了,探视一方该怎样维权呢,现在就让若悠网小编来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吧。如何处理探望权执行被拒绝的情况对拒

  • 【案情】2007年10月,周先生与黄女士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2月28日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8年11月9日生育一女孩,取名周洲。婚后周先生与黄女士感情一般。2009年6月,周先生与黄女士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之后两人分居,小孩周洲随

  • 案情:2004年10月,安福原告邵花香与被告李建民协议离婚,当时离婚协议约定,婚生男孩(6岁)由被告抚养,被告放弃原告给付小孩抚养费,原告放弃小孩的探望权。后原告多次要求探望婚生小孩,被告都以协议中原告已经放弃了探望权为由拒绝。为此,原告起

  • 虽然夫妻离婚,但双方都有对子女的探望权,同时双方也有抚养义务。那么子女探望权与抚养费相互制约吗,关于子女探望权与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若悠网邵阳律师整理了关于子女探望权与抚养费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一、子女探望权与抚育费彼

  • 在离婚之后就会涉及到抚养权的分配问题了,到时候如果没有得到抚养权有了探望权,这个探望权也是可以被中止的,如果要申请中止探望权的话,应当如何处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这个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探望权这个是大家的一个基本权利,而且自己在去探望孩子的时候,其他人是不得进行阻碍的,那么关于探望权的规定有哪些?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这个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对于离婚探望权约定有什么办法处理

  • 子女抚养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

  •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离婚案件未明确探望权可以再起诉吗的问题,但是因为在日常生活中没有更层次的接触,所以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有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对于这个问题,若悠网小编总结了关于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离婚案

  • 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而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那么,中止探望权后怎样恢复呢?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应的资料,

  • 在现实生活中造成交通事故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例如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或者逮捕,那么交通事故抓到看守所能不能探望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交通事故抓到看守所可以探望吗依据我国看守

  • 离婚后,父母中的一方虽然并未跟子女直接生活在一起,但是其探望的权利是不可被剥夺的。无论是基于感情上或是法律上,该方都可以在固定时间探望子女。那么父母行使探望权的条件是什么,一方不让探视子女怎么办?今天,若悠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能

  • 我们都知道,夫妻离婚后对子女是依然有探望权的,子女探望权属于亲权的范畴。那么,探望权究竟有些什么特征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探望权的特征(1)

  • 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孩子会归其中一方抚养,而另一方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同时,也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双方可以约定探望孩子的时间以及地点,那男方不给探望孩子女方可以报警吗?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男方不给探

  •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但是,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时,就

  • 对子女的探望权不仅可以终止,还可以中止。当然二者的意义是不同的,一般终止就是消灭了探望权,至于中止就是指暂时的不履行探望权。那么探望权如何中止呢?一、对子女的探望权如何中止《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

  • 离婚之后,父母在协议中约定,如果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不协助履行探望权,另一方则不支付抚养费。这样的约定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类似案件,最终驳回了孩子父亲因探视不成索要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以案说法】2009年

  • 探望权人的探望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均不得阻扰或干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就对方探望权的行使负有协助的义务。按照《婚姻法》第48条的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人民法院得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有协助执行的责任。《婚姻法

  • 对方不让我探望孩子,我还要给抚养费吗需要。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案例:我和女方离婚后,我们协议女儿由女方抚养,我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每个周日我探

  • 核心内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呢?探望权消失的情况有哪些呢?下面,若悠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第一、探望权的行使可以采取下列方式:1、见面;2、短期生活在一起;3、通信、通电话、赠送物品或礼物;4、共同进餐。探望权在法律规定的

  • 婚姻本来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可也是两个人相互结合的事情。在婚姻过程中两个人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有些夫妻一起努力前进,但有些就会选择结束婚姻。但是在婚姻中除了夫妻双方还会有孩子的存在。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该如何确定呢?对此若悠网小编整

  • 任何的罪犯如果犯罪的话都是需要进行法律的处罚,而且是需要履行一定的改教,另外好多的罪犯也是有一定的权利,亲人是可以进行探望,但是探望权如何进行终止,以下就由唐山律师对于这方面的知识进行详细的介绍,读者们一起了解如何进行终止。谁有权向法院申请

  • 探望权一般是指父母在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所拥有的权利,抚养权的一方一般不得剥夺另一方的探望权,所以在一定的时间内是可以对子女进行判断的。那么,这种权利可以取消吗?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对方

  • 夫妻离婚后孙子跟着母亲一起生活,离开了原本居住的家里,也跟家里的爷爷断了联系。爷爷对于孙子是非常的疼爱,长期见不着自己的孙子也是非常的想念的,于是就想要去探望孙子,不知道自己是否有探望权。关注若悠网,了解更多知识。夫妻离婚后爷爷是否有权探望

  • 探望权,亦称探视权或全面交往权,主要是指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对该未成年子女进行看望并与之保持直接联系及交往的权利。那么拥有探望权的主体是谁呢?若悠网小编将通过以下的知识为您解答。探望权的主体范围是什么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 【案情】老翁的儿子翁某取了个外地儿媳张某,在孙子小翁还未满周岁时夫妇就外出打工,双方只在过年时会回家,平时也没有什么生活费寄给老翁,孙子小翁一直由老翁夫妇抚养6年之久,直到小翁开始读书时才被翁某及张某二人接走,仅在过年时老翁才能看见自己的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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