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使用总公司的商标是否需要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呢?吗根据商标法规的相关规定,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或者分公司与其他分公司之间相互需要使用对方注册商标的,应当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商标局备案。根据《商标法》第40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