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9年8月21日[09]第20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为了积极应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非金融机构借贷合同纠纷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维护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