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分别送交深圳市工商局商标处存查,并由许可人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二、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查,应当提供下列书件:(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二)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证复印

  • 一、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分别送交深圳市工商局商标处存查,并由许可人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二、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查,应当提供下列书件:(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二)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证复印

  • 一、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分别送交深圳市工商局商标处存查,并由许可人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二、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查,应当提供下列书件:(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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