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中所确定的子女抚养关系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根据《

  • 离婚案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于1993年11月31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了如下具体的解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

  • 离婚后父母与子女关系及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婚姻关系的解除,只是夫妻双方的基于婚姻而存在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归于消灭,但父母与子女之间存有的血亲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为了子女的合法利益,不致因父母离婚而受到损害,该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

  • 【案情】李某(女)和王某于感情不和,于2003年5月16日协议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书确认,婚生儿子由李某抚养,抚养费由李某自理,王某放弃对共同财产(门面房)的分割,2010年2月,李某以儿子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称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自己独

  •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由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婚姻法》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这是基于以下两个原因:一、婚姻关系的成立,是男女两性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依法成立的

  •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这一规定明示,如果父母所购房屋明确表示是赠与夫妻二人的,该房屋即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没

  • 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一般都是纠纷的存在,因为很多人觉得离婚之后就不想有任何的联系了,那么要去法院诉讼的话,这个诉讼主体是谁?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这个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子女抚养费诉讼主体是谁法

  • 父母离婚之后子女跟着其中一方生活,得到了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抚养权方面对物价增长、孩子学费医疗费等等方面的支出,觉得力不从心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但是却遭到拒绝。那么,子女必要时能否主张增加抚养费?若悠网小编给出下面意见。子女必要时能不能主张增

  • 在我们婚姻的尽头,也就是离婚的时候,我们都会为子女的抚养问题而发生争执,但是在一般的情况下之下,双方的经济实力相当的话,出于对孩子未来的考虑都是女方会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夫妻离婚男方付多少抚养费给子女?若悠网小编悉心为您整理了以下资料,快

  • 导读:先予执行是在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中使原告预先实现未来判决中可能确定的部分权利,解决原告在生活或生产经营上的实际困难。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和医疗费用案件中,从受理到结案,需一定的时间。如原告是其在生活或生产经营上面临极其困

  • 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的义务,父母需要抚养子女到十八岁能够独立生活为止,即使父母离婚,仍然是需要履行抚养义务的。那么,父母未尽抚养义务时子女应该怎么处理?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父母未尽抚养义务时

  • 夫妻离婚的时候约定的抚养费的金额并不是不变的,在夫妻离婚后,如果因一方针对子女抚养费的问题有疑惑的,一般是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费的,如果签了协议的,也可以根据现在生活的具体情况来重新制定协议,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子女抚

  •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都会碰到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等相关问题,我国法律也规定了夫妻离婚后,子女跟随一方生活的另一方则必须支付抚养费直到子女成年。那么子女抚养费一方拒绝支付怎么办?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子女抚养费一方拒绝支

  • 在当下社会,存在着“分居不离婚”的现象。一些夫妻因为担心离婚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或是其他原因,从而选择只分居,并不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夫妻分居,可以主张子女抚养费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若悠网律师是怎样解答的。夫妻分居,可以主张子女抚养

  • 离婚子女抚养问题包括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的归属、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保障,有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详细内容请随若悠网小编阅读下文。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解析在父母离婚以后,子女随何方生活,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利益,在

  • 子女能否要求父母支付拖欠的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因此,法律规定抚养费的目的应该是为了维护离婚后子女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 离婚纠纷案件中子女抚养问题如何处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一般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 如果一方得到监护权,另一方就不用负担子女生活费用吗?律师解答: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子女监护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亲属关系与扶养义务,不因离婚与丧失监护

  • 如今,离婚行为逐渐变得普遍。对于某些不适合相守一生的对象,大多数人都会干净利落的选择离婚再寻找更好的。但相对于离婚中各种财产的分割不同,子女的问题往往会受到双方的竞争。即使离婚以后也可能更姓名也必须双方共同进行。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

  • 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很多的劳动者都是离乡别井到城市打拼的,而出外工作后就不能经济回家探望父母,造成农村有很多的留守老人处于无人照顾的状态,那么能不能要求子女经常回家探望?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是否可以要求子女经常回家探望依据

  •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夫妻离婚这些事情是比较常见的了,一般来说,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交给一方,孩子的探望权交给另一方。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能正常执行探望权的夫妻少之又少,很多人离婚后就不希望另一方区探望孩子,那么如果一方不让探望

  • 父母在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尽自己的扶养义务,同时也享有对子女的探视权。很多时候,离婚父母都会就子女探视权进行约定,然后签订一份协议,这就是探望权协议。下面请大家跟随若悠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这个探望权协议是怎么写

  • 有些人不想要离婚的时候对财产进行分割,自己想要争更多的共同财产,就会在离婚之前对财产进行转移。有些人打算在离婚之前将财产转移给自己的子女名下,那么离婚前财产转移给子女有效吗?小编为你介绍离婚前财产转移知识。离婚前财产转移给子女有效吗?没有效

  • 【案情】李某(男)与刘某(女)于2007年4月26日登记结婚,双方于2007年6月共同出资购得一商品房。2008年5月1日,刘某诞下婚生儿子李小某,于是,为了表示父母对子女的爱,李某与刘某将他们名下的房屋转到李小某名下。2012年3月,刘某

  • 作为主要固定财产,房子是很多家庭倾注了一代甚至两代人的心血而购买的,而越来越多的房产在老一代人去世之后也面临房产转让的问题。那么,父母房产怎么给子女最划算?继承、买卖和赠与三种子女取得父母房产途径,各需要哪些费用和手续?房子过户后想要再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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