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牛先生在郊区购买了一处房产,合同中约定的交楼时间为1月1日,同时约定了在收楼时,应当缴纳房屋的配置费8000元,但是开发商直到7月1日才交楼的,且在交楼时并未向我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牛先生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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