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关于企业名称规定
2019-04-06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工商企字〔1991〕第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原则,对所属企业的名称进行了审理,并与我局多次协商,确定了所属企业名称的变更方案。我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工商企字〔1991〕第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原则,对所属企业的名称进行了审理,并与我局多次协商,确定了所属企业名称的变更方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