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用药应当适当减量
1、“减量为宜”
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其生理功能处于逐渐衰退的状态。机体对药物的吸收能力、生物转化和排泄能力等各项指标较年轻时都有一定的下降。综合试验表明,老年人对药物的敏感性比普通成年人更强,用药应当适当减量。目前国际上较流行的标准是:老年人用药剂量是普通成年人的四分之三。
2、人老莫“恋药”
不少老年人被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所困扰,认为自己身体不行了,多吃药对自己有好处。殊不知,非处方药尽管安全性相对较高,但仍具有毒副作用,尤其是老年人肝肾代谢能力减退,药物容易在体内积蓄,可对身体造成药源性危害。
3、联合用药需留心
老年人患病时,易并发其他疾病,在用药时要尽量避免过多品种的药物联用。应谨遵医嘱,了解各药之间的相互作用,有无不良反应。如确有禁忌,可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先使用急症的药物,待病情控制后再兼顾其他方面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