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标语
1、打造阳光政府,构建和谐社会。
2、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
3、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4、公开政府信息,打造阳光政府。
5、公开政府信息,服务人民群众。
6、公开政府信息,构建和谐社会。
7、公开政府信息,强化社会监督。
8、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
9、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10、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11、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12、紧紧围绕便民利民,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3、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5月1日正式施行。
1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
15、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16、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7、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8、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造阳光政府、高效政府、服务型政。
19、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打造透明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
20、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21、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设服务型政府。
22、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依法行政。
23、实行权力公开,建设服务政府。
24、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
25、推进政务公开,构建和谐海南。
26、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
27、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28、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强化社会监督。
29、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0、推行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
31、推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
32、推行政务公开,建设法治政府。
33、推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构建和谐社会。
34、阳光政务,和谐社会。
35、阳光政务,用心服务。
36、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37、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
38、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39、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是行政机关的义务。
40、政府与市民共奋进,政务与民心相和谐。
41、政务公开,情系百姓。
42、政务公开化,服务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