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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综合管理标语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8-12-27 阅读: 399次

  1、爱惜家园,消除隐患,请支持和积极参与出租屋消防整治。

  2、安居宝城我们是一家,管理出租屋不分你我他。

  3、把租户当亲人,与业主交朋友。

  4、保障房屋安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请自行拆除违法改建“房中房”。

  5、出租屋管理:合情、合理、合法、合形势;好管、好租、好住、好发展。

  6、出租屋主是出租屋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对出租屋消防安全负总责。

  7、搞好暂住人口登记工作,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作好准备。

  8、共同做好出租屋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我市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治安稳定服务。

  9、关心外地来汉工作人员,为建设平安武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10、规范出租屋管理,落实市政府对外来人口“流动有序,管理有法,教育有方,服务有效”的要求。

  11、家事国事天下事,出租屋管理非小事。

  12、齐抓共管,努力把我市出租屋暂住人员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13、切实加强对出租屋暂住人员的管理,有效改善我市治安环境。

  14、请出租屋主、企业负责人和流动人员积极配合出租屋和流动人员上门调查登记,提供准确、有效信息。

  15、请外来务工人员及时办理暂住证,我们将为您提供最快、最方便的服务。

  16、请相信,无论您在何地办理暂住证,都是我们在惦记着您的安全,希望您平安。

  17、求真、求新、求实,做忠于职守、保一方平安的用心人。

  18、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出租屋暂住人员管理规定,切实搞好暂住登记。

  19、认真做好我市出租屋暂住人员全面登记和清理整治工作。

  20、认真做好暂住人员的登记,依法保护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

  21、如实申报暂住登记是每个暂住人员应履行的义务。

  22、擅自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是违法行为,最高将处罚10万元。

  23、谁主管谁负责,谁雇用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

  24、虽然你不是武汉市民,但一样享受市民待遇。

  25、为了你我他人的安全,请租住符合条件的出租屋。

  26、为暂住人口保安全,为出租屋保安宁。

  27、无论您是常住还是短暂的停留,为了我们的管理、您的安全,请留下您的信息。

  28、依法搞好出租屋暂住人员的登记,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29、依法管好出租房屋,共同创建美好家园。

  30、有房屋出租的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31、真诚欢迎一切来汉工作人员,切实保护市民包括来汉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

  32、综合管理出租屋,治安税收齐进步。

  33、综合治理“人屋车场”工作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础仗。

  34、综合治理流动人口、出租屋、机动车和重点场所是推动治安根本好转的关键。

  35、租赁房屋莫忘治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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