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夜行,拒绝滥用远光灯”宣传标语
惠州市交警支队主办、西子汽车协办的“文明夜行,拒绝滥用远光灯”标语投票活动已告一段落,感谢西友的热情参与。经过活动组委会的综合评审,现公布获得网友投票数最高的前三名以及入围的标语!在本次活动的所有标语中,经主办方与协办方严格筛选后将选取四条标语进行印刷并于7月2日在步行街进行派发,欢迎广大西友届时到现场观看自己的标语是否被录用了!
“文明夜行,拒绝滥用远光灯”宣传标语:
1、滥用远光灯,生命亮红灯。
2、慎用远光灯,平安万里路。
3、远光心慌,两败俱伤。
4、相对勿远光,安全伴一生。
5、文明夜行,善用远光。
6、远光耀眼,会车危险。
7、素质高点,远光低点。
8、远光关一秒,事故少不少。
9、远光太刺眼,乱用有危险。
TIPS:
车上主要的灯光设备包括大灯、雾灯和转向灯三大类别,其中大灯又分为近光灯和远光灯。近光灯是为了近距离照明使用,标准照射距离为30-40米。虽然距离较短,但光束分散,覆盖照射角度较大,主要用于日常夜间行车使用。而远光灯由于光束集中亮度高,照射距离最远可达上百米。而雾灯的灯光通常为黄色,穿透能力较强。在能见度低的雨雾天气里,有效提高驾驶员的能见度。
夜间乱用远光灯是一种陋习,除了会影响其他车辆驾驶员的判断外,还会成为夺命的因素,导致撞人或撞车事故的发生。照明良好的情况开着远光灯,它会对别的司机造成炫目或“瞬间失明”,使对面驾车的司机产生视觉错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如果两车相遇并同时使用远光灯,就会造成双方的前面是都白茫茫一片,此时如果快车道上有行人通过或有电动车(好多电动车习惯上快车道,大家可以留意下),几乎是无法看到的,而等到发现时突然来个急刹车或者急拐弯,随时都会引起两车相撞甚至更大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