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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法制宣传周活动标语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7-11-14 阅读: 540次

为了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面推进我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巩固和发展企业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炼钢厂于7月1日——7月7日开展第七个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法制宣传周活动。

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法制宣传周活动标语:

1、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2、贯彻实施《包头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3、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4、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5、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

6、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7、平等是民族团结之本,和谐是民族发展之魂。

8、中华同源,你我同心。

9、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切实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

10、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11、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共享繁荣发展硕果。

12、坚持科学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13、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打造民族团结亮丽风景线。

14、草原百草根连根,各族人民心连心。

15、弘扬民族文化,发展民族文化。

16、加强社会市面蒙汉文两种文字并用工作。

17、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18、贯彻实施《包头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条例》。

19、维护民族团结人人有责,共享繁荣稳定人人受益。

20、深刻领会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八个坚持”的科学内涵。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蒙古语文政策,促进民族团结事业进一步繁荣发展。

通过开展“四个一”活动,要切实做到:报纸有关于民族法制宣传方面的文字、网络有关于民族法制宣传方面的信息、各支部要有关于民族法制宣传方面的条幅、显示( LED )有关于民族法制宣传方面的内容、讲座有关于民族法制宣传方面的受众、座谈有关于民族法制宣传方面的资料、排查有关于民族宗教纠纷方面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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