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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道德模范”宣传标语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13 阅读: 467次

  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引领作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道德实践,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推动社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县文明委决定开展首届“黄河口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垦利报社、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和县广播电视台牵头,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首届“黄河口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而经过举办首届“黄河口道德模范”宣传标语征集活动,现在评选结果新鲜出炉啦!现在,让小编第一时间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1、评选道德模范,倡树文明新风。

  2、道德模范,带你领略人间真情;道德模范,带你感悟世间大爱。

  3、唱响道德模范,传播文明风尚。

  4、学习道德模范,唱响道德模范,争做道德模范。

  5、选道德模范,树群众典型,倡文明新风。

  6、请把您身边的道德模范人物推荐给我们!

  7、倡树模范典型 弘扬道德力量。

  8、向道德模范学习,为道德模范点赞!

  9、发现道德模范,推荐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

  10、世界并不大,道德模范就在你身边。

  首届“黄河口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一、奖项设置:

  首届“黄河口道德模范”评选共设5个奖项: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每个奖项各表彰2人。同时,设全县道德模范提名奖若干名。

  二、参选范围:

  凡在垦利工作、学习、生活1年以上的常住人口(包括驻垦利部队服役1年以上的军人),符合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等5个标准之一的均可参评,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曾获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不得参选。

  三、推荐方式:

  1、本次评选活动采取群众直接推荐和单位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群众可以通过电话、邮箱等形式向组委会办公室直接推荐;单位推荐由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提出道德模范推荐人选;

  2、推荐人选时,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推荐表和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可靠、生动感人、表述准确、条理清晰,推荐样表请从附件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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