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三烧”宣传标语
烧垃圾、烧秸秆、烧落叶(简称“三烧”)污染环境、危害健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明确定义的违法行为。为加快我县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建设,改善我县空气质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面禁止“三烧”专项行动。现将本次活动宣传标语予以展示,以供参考。
1、各人看好自家田,确保露天不冒烟。
2、禁止焚烧秸秆,发展生态农业。
3、禁烧垃圾,功在当代,利在子孙。
4、禁烧秸秆,人人有责。
5、搞好秸秆禁烧,建设生态村庄。
6、谁家都有老和小,焚烧烟尘受不了。
7、禁烧秸秆,美化家园。
8、万人防火不算多,一人疏忽惹大祸。
9、焚烧秸秆污染空气,秸秆还田肥沃土地。
10、有烟必查 ,有火必罚,有灰必究。
11、露天焚烧污染空气,保障健康你我有责。
12、为了你我的健康,请不要焚烧垃圾。
13、争当禁烧模范,争做文明村民。
14、响应政府号召,坚决不烧秸秆。
15、禁烧秸秆,保护环境。
16、焚烧秸秆危害多,出了事故要担责。
17、防田间着火,保绿色家园,筑生态屏障。
18、焚烧秸秆可耻,利用秸秆光荣。
19、禁止焚烧秸秆,还我蓝天碧水。
20、不冒一股烟,不放一把火,不烧一棵树。
21、烧荒烧草烧秸秆,害人害己害子孙。
为此提出如下倡议:
1、做禁止“三烧”的宣传者。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树立环保意识,积极宣传开展禁止“三烧”的目的和意义,带动更多人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
2、做禁止“三烧”的践行者。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做保护环境的践行者,动员和带领亲朋好友不焚烧垃圾、秸秆和落叶,克服陋习,养成健康生活习惯。
3、做禁止“三烧”的监督者。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监督“三烧”行为,主动制止“三烧”行为,并积极向公安、住建和环保部门以及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检举揭发他人的环境违法行为。
芮城是我家,环境靠大家。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为保护芮城的碧水蓝天,建设美好家园,打造生态芮城做出积极贡献!